今年已年过5旬的何某为显“热情好客”,多次容留同为“瘾君子”的友人在家中吸毒,本以为够哥们义气,不料触及刑律锒铛入狱。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8月28、 29日,何某二次容留陈某与其一起在桂平市江口镇自家房间内吸食毒品海洛因。
2015年10月14日,何某在强制戒毒期间,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容留陈谋吸毒的犯罪事实。公安民警在何某家中房间内提取锡纸二张。
经鉴定,从二张锡纸中均检验出海洛因。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何某主动向司法机关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容留陈某吸毒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