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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诩“驾技超群”无证“酒驾”领刑
作者:刘任健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6-03-22 11:30:31 打印 字号: | |
  桂平一94年出生的小伙薛某自以为“驾技超群”,终因“盲目自信”酒驾上路致1死3伤酿成惨剧。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9月24日凌晨,薛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载薛某汶、薛某新、甘某兰,由桂平市社坡镇往桂平方向行驶,至桂平市寻旺乡路段时,薛某因操作不当,导致人车摔倒并向公路左侧滑行,在滑行过程中,适遇梁某驾驶轿车由对向驶来,梁某发现情况后采取措施不及,轿车左前角与连人带车滑行过来的摩托车和薛某等人发生碰撞,造成薛某汶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薛某、薛某新、甘某兰三人受轻微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桂平市交警大队依法对该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薛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梁某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薛某汶、薛某新、甘某兰均不负本次事故责任。

  事故发生后, 梁某打120叫救护车,打110报警,并与薛某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事后, 薛某、梁某与薛某新、薛某汶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薛某知道梁某已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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