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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联合司法局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程君 许新芳  发布时间:2016-04-12 09:28:38 打印 字号: | |
桂平法院法官(右一)对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进行警示教育谈话
  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彰显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增强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意识,3月30日下午,桂平市人民法院与桂平市司法局携手,联合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警示教育活动,对六名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会上,桂平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家治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工作、学习、思想动态等情况逐一进行耐心、细致的了解,充分肯定了社区服刑人员在考验期间表现好的一方面,鼓励和教育其认罪悔过,早日回归社会。对在社区服刑考验期间存在不按时报到、无证驾车、吸毒等违规现象的六名社区服刑人员,李家治提出了严肃批评,他指出,法律对其判处缓刑是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态度,希望六人好好珍惜机会。李家治强调,判处缓刑不是不用执行刑罚,一旦条件成就仍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切莫把社区矫正当儿戏。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李家治向社区服刑人员及家属在服刑考验期间的纪律提出要求:一是社区服刑人员要服从司法局的日常监管,及时向矫正机关报告动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法律义务,按时参加安排的各项公益活动;二是服刑人员家属要加强监管,督促其遵纪守法,改正不良习气,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

  警示教育会后,桂平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与司法局的同志们分别与六名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进行了一对一的专门教育谈话。

  六名社区服刑人员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监管,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的关怀。
责任编辑:程君 许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