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以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新为组长的调研组一行四人到桂平法院法院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深入了解该院对《桂平市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桂平法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会上,桂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在汇报中指出,2015年10月23日,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加强和改进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提出了三点审议意见。市法院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制定和落实了四项工作措施: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习审议意见,切实打牢落实整改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专题教育,切实提高对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强化规范意识,挖掘工作潜能,切实提高案件质效水平;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主动适应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新常态;五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保障力度,确保法院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15年,桂平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197件,结案8635件,收、结案件数同比分别上升25.4%和24.86%,较好地实现了“增案不减效”的目标。在贵港中院进行的综合绩效考评中,桂平法院荣获了贵港市法院综合绩效考评一等奖,八个单项考评工作有七项获得奖励,其中,一等奖有4项、二等奖有2项、三等奖有1项,全院共有28个集体、39名个人获得地级以上表彰奖励。
桂平法院黎颜全、覃武赋、吴逢仕等三位副院长分别就各自分管的工作进行了补充汇报。桂平法院相关参会人员还就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办案车辆紧张和公用经费不足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杨永新对桂平法院多举措改进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在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上能够做到领导重视、率先垂范,在教育干警提高规范司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上富有针对性,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审判工作和司法查控工作等规范难度较大的工作上能成立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使相关改进工作更有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同时也使干警的认识更加深刻,工作成效更加显著。对下一步工作,杨永新要求该院要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进一步深化对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探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使法院的各项工作在更高的水平上规范有序地运行。
4月14、15日,桂平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还分别到桂平法院社坡、木乐、蒙圩三个人民法庭及法庭所在地乡镇政府、司法所及中心校等单位展开相关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