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房屋毗邻的地形便利,桂平市男子黄某念竟从自家楼顶翻到邻居家偷取存折并冒名领走1000元的现金。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念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5年2月6日中午,家住桂平市社步镇某村屯的男子黄某念看到邻居黄某某家无人,竟心生贪念,决意利用地形便利潜入黄某某家盗窃。当天,黄某念从自家楼顶翻到黄某某家楼顶,随后进入黄某某家。在黄某某家二楼一房间床席底,黄某念将黄某某的银行存折盗走。由于存折没有设置密码,黄某念拿着偷到的存折到银行顺利冒名领取了现金人民币1000元。
案发后,黄某念的姐姐黄某玲代其退赔人民币1000元给黄某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黄某念的亲属代其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念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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