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前妻长期外出务工 男子经法庭调解如愿变更儿子抚养权
作者:许新芳 陈桂健  发布时间:2016-05-19 09:25:45 打印 字号: | |
  桂平市男子黄某与前妻张某离婚时约定儿子由女方抚养,然而,离婚后,前妻却长期外出务工并未很好地履行抚养义务,黄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该案,黄某如愿将儿子抚养权变更至自己名下。

  黄某与张某于2005年相识并互有好感,双方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2006年2月,二人生育一女,次年2月又生育一子。2008年4月,已生育了一对儿女的黄某与张某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黄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并未因此得以很好维持:2015年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离婚时双方约定,婚生女儿由父亲黄某抚养,婚生儿子则由母亲张某抚养。双方各自生活几个月后,黄某却发现,张某长期外出务工,并未很好地履行抚养儿子的义务,黄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儿子抚养权。

  庭审期间,主办法官结合案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双方能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和平协商孩子抚养权问题。张某承认,自己虽然也爱儿子,但迫于现实生活需要,不得不长期外出务工,因而确实没有很好地尽到抚养儿子的义务,如果儿子愿意,自己同意将儿子抚养权交给黄某,但是要求准许其随时探望儿子。黄某对此予以同意。双方由此达成和解。
责任编辑:许新芳 陈桂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