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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完善安检措施方便群众办事
作者:孔庆强 邓敏  发布时间:2016-05-23 15:17:37 打印 字号: | |
  • 外来人员专用通道
  • 经过改善后的安检通道
  “走近法院就远远看到了通道标识,直截了当,比我上次来立案方便多了……”5月19日,赶来桂平市人民法院开庭的当事人王某在完成安检顺利走进法院大门后如是说。

  桂平法院办公综合楼大门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当事人走进法院在经过安检时却没有明显标识,往往刚走进大门又需移步到值班室进行相关的安检手续,而且一直采取车辆和行人混合通行方式,给安保、安检等工作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方便群众,强化安全保卫工作,该院对大门进行了改善整改,进一步完善安检措施。一是对原大门通道用醒目的黄色实线划分一条专供外来人员通行的通道,并在大门外粘贴“外来人员通道”标识;二是在黄色实线上设置安全隔离带,让车辆、行人分离通行;三是在外来人员通道中间架设安全检查门,外来人员进入安检门后,查验登记有效证件的同时再将随身携带的包箱等行李物品通过X光机检测,再由值班法警利用手持探测仪再次检查,确认安全后进入法院,真正实现“车、人分行”模式。

  经过改善,进入法院办事的群众更方便了,而且也有效地防止漏检、该检不检和危险物品进入法院的现象发生,极大地提高法院的安全工作准确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孔庆强 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