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上午10点,桂平市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一人民审判庭集中发放30万元司法救助金。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现场,获救助的32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沉浸在温馨的司法关怀里,脸上绽放的是浓浓的笑意与由衷的感激。
“法官同志们为我的案子辛苦奔波执行,现在还关注到我的生活困难,帮我申请救助,我实在是很感谢法官,生活再困难也有坚持下去的勇气了……”救助金发放现场,在法官的指引下办好相关手续,从工作人员的手中接过薄薄一张却饱含关怀的现金支票后,申请执行人黄某面对法官一度哽咽,其中的感慨与感激却深深打动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2015年1月,黄某乘坐父亲驾驶的摩托车由玉林赶往桂平,途中被卢某驾驶的货车碰撞,引发交通事故。黄某在该次事故中伤势严重,不能行走也不能自理,已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了近16万医疗费,让经济条件本就不好的家庭欠下了大笔债务,如今,仍为后续治疗费用发愁。雪上加霜的是,虽经法院判决,肇事人卢某应赔偿10万元给黄某,但卢某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而由于被执行人卢某下落不明,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依然无法彻底执结该案。执行过程中了解到黄某的家庭情况后,主办的执行法官积极帮助黄某申领司法救助金,希望能帮助其及时走出困境。
“同志们,司法救助金是一种临时帮扶救济措施,其发放对象主要是涉民生执行案件中的特困申请执行人,为帮助这些特困申请执行人渡过眼前难关,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待案件执行金额到位,已发放的救助金将从中扣除,重新纳入救助基金,帮助其他需要的人。希望在座的各位乃至广大社会民众能积极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推动司法救助金发放政策的进一步发展,让更多的人从中受益……”集中发放现场,桂平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爱健向大家介绍介绍救助金发放的目的、意义与运作流程等,向大家送去司法关怀的同时,寻求更多的支持与配合。
“原来司法救助金发放政策是这样的,国家的政策真是好,我们总算不用太愁了。”“对呀,感谢党和国家的政策,感谢法官同志们,家里的生活总算能缓缓了。”“你说的对,司法救助政策是好政策,我们一定要全力配合、支持!”……听了严副院长的一番介绍,在座的申请执行人们对司法救助金发放政策纷纷点赞。
据了解,一直以来,桂平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尽力争取财政支持,多方筹集执行救助金,不断拓宽司法救助新途径,从而加大对困难申请执行人的帮扶救助力度。同时,该院严格遵循执行救助金审核、批准程序,对执行救助金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发放,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有效化解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赢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16年以来,桂平法院共举行了两次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活动,共计发放救助金额36万元,29件执行案的36名特困申请执行人由此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