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检查验收,桂平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被评为“2016年上半年贵港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据了解,桂平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建筑面积约14065平方米,由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承建,2015年起正式进入全面施工阶段。自进场以来,承建单位始终坚持以创建文明工地为目标,从细节着手,加强工作创新,制定并严格遵守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将标准化建设与文明施工融汇结合。桂平法院极为重视法庭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建设,专门成立了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到现场监督指导工作。此外,法庭建设项目还得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桂平市委、市政府等各级单位的高度重视,多次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督促检查。
在多方关心及指导下,目前,项目主体建设进展顺利,在保障施工安全文明的基础上按质按量完成了地下室及地上二楼主体建设。下一步,桂平法院将继续抓好项目安全文明建设工作,坚决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力争高效高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更优良的司法服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