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毒资,桂平市男子黎某瞄准同一间大排档,多次暗中潜入后厨将花生油、饮料、酱油等价值不等的物资统统收入囊中,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再次领刑受罚。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黎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经审理查明,为筹毒资,2015年12月初的一天上午,黎某潜入桂平市某某高中对面的某大排档,将厨房内的10斤散装花生油和2件“和其正”饮料盗走。盗窃得手后,黎某锁定该间大排档,在2015年12月月底至2016年1月期间,先后分三次到该大排档偷取数额不等的花生油、酱油、饮料、蒜头等物资。
综上,黎某分四次共盗窃了某大排档的花生油60斤、“和其正”饮料4件、蒜头30斤、东古牌生抽油4瓶。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1280元。
2016年2月2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线索,在桂平市城区将黎某抓获归案。
另查明,黎某曾因犯抢劫罪,于2005年12月12日被桂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08年3月18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黎某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