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认识人,可以帮忙办理户籍登记,桂平市男子吴某先后六次从被害人蒋某某手中骗取人民币合计4300元。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6年2月初的一天,已界中年却依然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桂平市男子吴某得知蒋某某因手续不全无法为其小孩办理户籍登记。利用蒋某某着急求助心理,吴某向蒋某某谎称其认识相关人员,可以帮助蒋某某的小孩办理户籍登记。病急乱投医之下的蒋某某信以为真,并应吴某的要求,于2016年2月4日至16日期间,先后六次交给吴某人民币共计4300元作为手续费。实际上,这笔钱早被吴某挥霍完毕。
2016年2月18日,桂平市公安机关将涉嫌诈骗的吴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吴某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