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男子莫某大学本科毕业后无所事事、贪图享乐,长期处于无业状态。为了轻松找钱花,莫某竟使用虚假材料申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9万多元。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莫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对莫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5529.67元,则继续予以追缴,发还被害者银行。
2011年3月,大学本科毕业的莫某因长期无业没有钱花,绞尽脑汁之后,莫某决定使用虚假材料申办信用卡,通过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轻松从银行“领”钱用。随后,莫某经精心准备,果然使用虚假材料成功从某银行桂平市支行申领到了信用卡。随后,莫某从2011年4月起陆续通过该信用卡发生透支交易。
2012年11月13日起,莫某已无能力正常偿还透支款,多次产生滞纳金及利息。2013年5月底,发卡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对莫某进行书面及短信催收,但莫某却始终拒不还款,截止2015年6月17日,莫某从银行透支并尚未归还的本金已达95529.67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莫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