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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正式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作者: 程君 邓敏  发布时间:2016-06-20 08:44:4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正式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并首次采用该机制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该案从开庭审理到当庭宣判仅耗时10分钟,而从立案到结案亦仅4天,被告人服判息诉,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针对刑事审判工作任务较为繁重的实际,同时为了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桂平市人民法院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正式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采用粘贴“快速办理”标识的方式,在遵循法定办案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提高诉讼效率,让公正更快到来。

  粘贴标识区分刑事速裁案件,即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审理阶段,相关部门认为该案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情节较轻的,就在卷宗加贴“快速办理”标识,并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提醒办案单位和人员在保障实体正义的基础上快速办理;同时,若案件已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但在某一阶段,办案部门认为不适用该机制,亦在卷宗粘贴标志,终止快速办理,提醒办案单位和人员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案件。通过这样的方式,有效地强化了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公检法的对接,加强了公安、检察与法院在案件办理阶段的沟通配合,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快侦快诉快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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