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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成效显著
作者:黄文媚 杨体曼  发布时间:2016-06-28 11:34:58 打印 字号: | |

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桂平市人民法院在5-6月开展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中,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多措推进执行案件清理工作,积极破解执行难题,成绩显著。当月共执结执行案件654件,其中有财产可执行案件结案469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达2225.1万元;无财产案件终本结案176件,合规率达100%。荣获“全区法院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加强领导  层层落实

该院高度重视“清理月”活动,专门成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担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执行局,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具体详细的执行清理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及方式方法,动员执行干警发扬“5 2”、“白 黑”实干精神连续作战开展“执行月”攻坚战,并调集精兵强将,配足执行人员、装备等力量,认真对执行案件进行自查、核对、梳理,根据案件类型、标的大小、难易程度等作出科学统筹安排,按照 “定人、定责、定期限”的“三定”责任制,采取专人包案、分片负责、集中执行等方式,拉开“坚决打赢执行难硬仗”的序幕,为努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依托科技  全面查控

在活动中,该院注重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平台作用,充分利用“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快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同时,积极与银行、国土、工商、房管、车管所等部门加强执行联动,主动查找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通过多途径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提高财产查找的效率,并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法律强制措施,加大对保全财产的执行力度,最大程度提高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多管齐下  灵活执行

对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快速执行。此外,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执行的效率。在执行清理月活动中,面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67人次,促使19件案28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执结标的约212.6万元;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决定拘留4人,涉案金额30.6万元;罚款3人,罚款金额共3.6万;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56人,涉案金额70万元,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强化宣传 扩大影响

 

为扩大活动影响力,该院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及“执行月”的宣传力度,将各级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相结合,充分发挥媒体力量,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出社会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公众通报在 “执行月”活动中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及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谨慎与失信被执行人交往,规避诉讼风险,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及社会诚信。通过挖掘执行工作深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执行月”期间,该院共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1次;在电视台录制节目4期,在报纸、网络媒体发表文章30多篇,在门户网站更新文章34篇;在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0余条、在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3期,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黄文媚 杨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