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议,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第二专题的学习。学习研讨会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主持,院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参加,部分中层领导列席。
学习会上,桂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严爱健,党组成员、副院长黎颜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梁洁萍分别就自身分管工作,紧紧围绕本次学习专题“讲规矩 有纪律”作了中心发言。其他参会人员则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工作实际,深入阐述了各自对“讲规矩 有纪律”这一专题学习的认识与体会,并进一步探讨了在今后如何进一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争当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争做合格法官。
桂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随后作了总结发言。他指出,此次作中心发言的几位同志能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做到了有感而发、认识深刻,十分值得肯定,要求全院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此次学习研讨会的形式,认真组织好专题学习活动。
在认真总结分析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需要在学习中重点查处的问题、党员义务的内容及意义等相关学习重点后,黄志军强调,全院干警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确保全院干警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出成绩、“做”出实绩、改出实效,黄志军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做到学习常态化,“两学一做”基础在学,要切实提高法院干警司法为民能力,就必须确保政治理论和专门业务学习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二是要做到监督常态化,将相互监督与上下监督相结合;三是要做到问责常态化,心中有责,才能言行有矩、自觉守纪;四是要做到表率常态化,广大党员干警尤其是党组领导和中层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以上带下的作用,从细微处做起,在生活、学习、工作等各方面做好表率,先正己而后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