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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领导”设局谈生意 男子配合诈骗帮忙送货获刑
作者:刘任健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6-07-04 09:59:51 打印 字号: | |
  为了配合“领导”演戏骗财,广东男子林某当起了“车夫”不远千里来到广西桂平市“送货上门”,不料骗局败露连当“跑腿”的自己也难逃罪责。6月16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林某与“仁哥”、“华仔”、“小华”(三人另案处理)经密谋后,于2015年10月份窜至桂平市,由林某负责接收用于诈骗的产品安康牌抗菌素(以下简称抗菌素)后,于当月20日,由“仁哥”冒充桂平市蒙圩镇某小学领导打电话给当地商铺老板曹某,谎称学校要订购抗菌素用于消毒,将冒充桂平市疾病防控中心的领导“小华”介绍给曹某,骗取了曹某的信任,由“小华”向曹某出售抗菌素。林某遂将抗菌素送至蒙圩镇给“仁哥”等人,并在附近路口负责望风,“华仔”携带该抗菌素在蒙圩镇中石化加油站附近和曹某当面交易,骗取曹某现金人民币4500元。

  案发后,林某的亲属代其退出及赔偿共计人民币5000元给曹某,曹某对林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林某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某的亲属代其退出赃款及赔偿共计5000元给曹某,得到曹某的谅解,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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