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是温柔体贴的女朋友,线下是明白事理的未来丈母娘,一人分饰两角色,以结婚为名,行骗财之实,最终锒铛入狱。7月14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韦燕琼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2月12日,玉林籍妇女韦燕琼假冒“韦小青”的身份,利用QQ、电话等方式与桂平男子陈某谈恋爱。期间,陈某提出要与“小青”见面,韦燕琼便以购买衣服为名骗取陈某的现金6000元,后又以拍婚纱照为名骗取陈某的现金5700元。2016年2月4日,韦燕琼冒称其是“韦小青”的母亲梁娟玲到桂平陈某家中与陈某讨论结婚事宜,并谎称“小青”身体不适没有一同来。韦燕琼与陈某见面后,当月6日,以结婚礼金名义骗取了陈某人民币22000元。2016年2月12日(年初五),韦燕琼在桂平城区雇请两名女子到陈某家中,谎称其中一名女子是其女儿“小青”与陈某见面,并送给陈某一条金项链(经鉴定价值人民币5360元)和过年红包600元。陈某在与“未来丈母娘”、“小青”等人交谈中,发现“母女俩”前言不对后语,怀疑受骗遂报案,公安机关出警将韦燕琼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燕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