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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私藏钥匙 潜回老东家盗窃获刑
作者:许新芳  发布时间:2016-08-10 10:45:41 打印 字号: | |
  利用自己曾在某牛奶店任职的便利条件,广西桂平市男子谭某在离职后用自己私藏的店家大门钥匙,“大摇大摆”地回老东家实施盗窃。8月3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谭某曾在桂平市凤凰新区某牛奶店内工作,离职后仍保留着该店的大门钥匙。2016年4月5日凌晨,谭某窜到该店处,利用保留的大门钥匙打开大门潜入该店内,盗走该店的货款现金人民币1100元及车某放在店内的神舟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盗窃得手后,谭某将电脑拉到桂平市某电脑店销赃,得赃款人民币1100元。经鉴定,被盗的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2678元。2016年4月9日,公安机关出警将涉嫌盗窃犯罪的谭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谭某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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