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您好!我们是桂平市人民法院金田法庭的干警,上次让您们协助送达的工作如何了?”
“哦,我们已经完成了,并且做了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他表示,一定按时出庭。”
8月9日,金田法庭的干警在覃海燕副庭长的带领下,在司法局及村委同志的支持协助下,完成了多批量案件的送达工作。
送达,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的始末,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诉讼行为的基本联系方式和法院传递诉讼信息的手段,送达的有效性直接影响案件审理的效率和效力。但由于一些案件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故意拒签邮寄件,或早出晚归、行踪难寻,或有多处住所,或人为制造障碍,躲避接 收诉讼文书,使得相当一部分案件存在“送达难”、部分当事人难送达的情况。
为切实化解“送达难题”,桂平市人民法院实行两步走的“双轨制”文书送达,使送达难简分流。第一步即电话联系及委托第三方送达同时进行。立案庭将案件移送至业务庭后,由各业务庭的跟案书记员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被告,通知被告到庭领取应诉材料,同时如被告不能明确答复能否前来或无法联系的,将应诉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约60%左右案件的送达工作由法院特快专递完成,减少人力的投入。与此同时,强化原告对被告其他联系方式提供机制,探索通过微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便捷方式送达,便于联系当事人,提高送达成功率。第二步依靠基层组织送达及规范留置送达。对于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主动与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及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通过上述组织了解受送达人情况或委托送达,能有效地提高送达成功率。为各庭配置带录像功能的照相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在留置送达过程中将留置送达过程全程记录,将照片、视频光碟附卷并及时在送达回证上备注送达情况,能破解当事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不配合送达的送达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