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8日上午,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刘立技等一行三人轻车从简到桂平市人民法院,对该院第二季度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案件的审理难题进行“会诊”。 桂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黎颜全、民二庭庭长梁海莉、民三庭庭长覃尚钦、审监庭庭长莫金荣等参加“会诊”座谈。
会上,贵港中院一行就桂平法院在劳动争议纠纷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类细分案件出现的主要问题,尤其是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公司对劳动部门要求补缴“五险一金”的决定不服起诉是否应该受理、因违法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如何理解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中“严重”的程度等问题与桂平法院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交流了宝贵意见。
刘立技在工作通报中指出,第二季度,桂平法院民商事审判各项工作成绩值得肯定,劳动争议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率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但在新司法解释的适用和案件事实认定的细节等方面还有提升的空间。据此,刘立技提出,希望桂平法院继续以司法为民为目标,找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严格审判,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