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开军带领督查组冒雨来到桂平市人民法院,通过对法律文书及案件庭审开展“两评查”的方式对该院的民商事审判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桂平法院院长黄志军、副院长黎颜全及民商事审判部门全体干警参加了督查汇报会。
当天上午,督察组随机抽取桂平法院已审结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18件民商事案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案件质量综合评定标准开展评查。下午对该院民二庭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庭审进行了旁听,并对审判人员的庭审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汇报会中,贵港中院民一庭庭长陈历南首先对该院民商事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综合点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对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随后,桂平法院分管民商事审判业务工作的副院长黎颜全向督查组详细汇报了该院2016年以来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具体包括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年内完成案件结案率、调解及撤诉率的目标和措施、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妇女儿童维权岗建设情况等。
通过开展评查及听取汇报,刘开军充分肯定了桂平法院今年以来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加强管理监督,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监督,审管部门要切实把好案件审限关,按照绩效考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审判任务;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司法改革要求和标准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及裁判文书质量;三是开展好特色工作,认真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和案件繁简分流创新。
此次督查,中院督查组还积极鼓励该院拿出洪荒之力,充分发挥优势,争取在全国文明单位评比、全国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评比中创造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