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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驻村指导员及时化解邻里通道排水纠纷
作者:黄文媚 植北清  发布时间:2016-11-02 08:22:02 打印 字号: | |

“指导员说得对!邻里之间本应互助互爱,今天就当着大伙的面把这个事情协商处理好,我们再也不吵了。”1028日,桂平市人民法院驻村指导员在白沙镇良美村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通道排水纠纷,得到了当事人双方及在场群众的好评。

原来,家住桂平市白沙镇良美村的相邻两家村民陆某和陈某因排水沟和道路问题发生争吵,双方互不相让。若矛盾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妥善解决,极有可能发展到矛盾双方互相谩骂甚至发生斗殴事件。

得知这一情况后,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扩大,1028日一大早,驻村指导员便深入到良美村了解情况。通过向当事人双方询问事情的经过,了解发生纠纷的原因,认真倾听村中族老的处理意见,还到纠纷土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在逐步摸清了矛盾的症结之后,指导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协商。

“土地是我的,我现在有权处理我的土地。”

“虽然说地是你的,但你应该让出道路和保持排水畅通,因为道路是大家都要走的,排水是公共的,你不能就仗着自己的地不让人走不让水流啊?”

调解协商过程中,双方开始还是互不相让。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是邻居,本应互敬互谅,一起照应。道路和排水沟是大家需要共同使用的,大家可以趁这个机会好好坐下来协商,没有必要因寸步不让伤了邻里感情……”

听了指导员的话,双方态度渐渐缓和了下来。

讲道理,释法理……

最终,在驻村指导员耐心的劝说和释法明理的基础上,双方在村委会及在场村民的见证下就处理意见达成一致:道路方面,以中间为界,双方要让出1.5米作为公共行路地;排水沟方面,双方按照原来界限围墙的基础上,在接近道路出口下面三分之一的地方让出30厘米的水泥砖作为公共排水通道。双方还约定,经过处理后,不得再改变原来的处理意见,要相互搞好团结,处理好邻里关系,共同发展生产,互相尊重。至此,一起邻里村民间的相邻通道及排水纠纷得以及时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桂平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通过选派综合素质过硬、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的干警作为“驻村指导员”深入到挂点村屯参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及开展精准扶贫等工作。对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具体问题,协助村“两委”及时进行调解,努力将各种问题、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1-10月,该院驻村指导员在驻点村屯化解矛盾纠纷共10余起,进一步促进了辖区村屯的平安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黄文媚 植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