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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法院部署开展新一轮执行月活动
作者:许新芳 赖胜扬  发布时间:2016-11-04 08:49:11 打印 字号: | |
桂平法院执行月活动动员会现场
  “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10月下旬至11月底,全区第二次暨全市第三次执行月活动将全面展开。这次,我院依然面临任务重、时间紧的局面,希望大家在党组的领导与重视下,再一次发挥精诚协作、刻苦奋战的精神,坚决完成执行月活动任务!拜托大家了!”11月2日上午,在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暨第三次执行月 活动动员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爱健向与会全体执行干警提出如上殷切希望与号召。

  10月底,自10月9日广西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后,全区第二次执行月活动正式全面展开,对贵港地区法院而言,这已是第三个执行月活动。经排查,在这次执行月活动中,桂平法院共有207件执行案结案任务,其中,有162件为涉房地产纠纷执行系列案,14件为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桂平法院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了新的举措与制度并在动员会上一一作了部署。

  成立12个“1:1:1”模式执行团队。为配足配强执行队伍,该院精心整合现有执行力量,成立了12个1:1:1(即1名法官、1名书记员、1名法警)模式执行团队。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分管执行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爱健分别担任其中第一团队、第二团队的法官。通过科学配置执行力量,充分提升执行工作效率。

  科学划分执行案件,用足用准强制措施。该院根据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被执行人主体、案件性质等多重指标对207件执行案任务进行明确划分。在此基础上,用好、用活、用准拒执罪惩处、司法拘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等执行强制措施。与此同时,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结案方式,确保“四查二查”等程序完备。力争在11月15日前完成总结案任务量的三分之二即执结138件执行案的目标。

  加大宣传,增强威慑力度,压缩“老赖”规避执行空间。充分运用报纸、微信、微博、网站、电视等传播媒介的力量,通过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报道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法院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合力。
责任编辑:许新芳 赖胜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