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缓刑期间赌博又伤人 数罪并罚男子入班房
作者:阮红霞 程君   发布时间:2016-11-16 08:25:58 打印 字号: | |
  曾因犯罪被判处缓刑,虽侥幸逃过牢狱之灾却不思悔改,缓刑考验期间参与赌博并持刀伤人,这次幸运之神没有再次光临。11月14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陆国政数罪并罚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12月被桂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陆国政不思悔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于2016年2月27日19时许到同镇的一村民家中喝喜酒时与他人赌博。在此过程中,陆国政因赌资问题与陆某发生争执,陆国政恼怒成羞,用水果刀捅伤陆某的腹部,致其肝破裂伤、右手腕刀伤。经法医检验鉴定,陆某腹部的损伤属重伤二级。同年7月28日,陆国政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供述了其用水果刀捅伤陆某的犯罪事实。案发及庭审后,陆国政的家属及朋友代其向卢某赔偿了161763元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国政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陆国政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把前罪与新罪所判刑罚决定执行刑罚。鉴于被告人的家属及朋友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阮红霞 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