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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满家人“不听话”持刀“怒砍”妻子儿女获刑
作者:刘任健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6-11-17 10:41:39 打印 字号: | |
  男子因不满家人“不听话”竟持刀将妻子儿女砍伤。虽然事后已获得家人谅解,但也难逃法律制裁。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梁某对妻子黄某经常与其他人外出吃宵夜、其大儿子梁某浪、大女儿梁某娟不听话的行为感到不满。2016年7月21日21时许,听到黄某又要和他人相约外出吃宵夜后,梁某深感气愤,当下便从房间拿出一把水果刀将黄某的左大腿、右下腹及梁某娟左肩部捅伤。黄某及梁某娟慌忙往外跑。梁某又从厨房拿出一把菜刀紧追出去,至本村老人娱乐室转角处恰遇其儿子梁某浪。梁某浪欲制止梁某。梁某见状后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将梁某浪的头部打伤。后公安机关接警后出警将梁某抓获,并于次日对梁某行政拘留。经鉴定,梁某浪头部的损伤属轻伤一级,梁某娟左肩部、黄某左大腿、右下腹的伤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一级,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审理过程中,本案被害人(被告人的妻子)黄某向法庭表示三位被害人已谅解了被告人梁某,请求法庭对被告人梁某从轻处罚,本案是因家庭矛盾引发,且被害人也表示谅解,可对被告人梁某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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