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春节期间人们普遍手握不少“过年费”的“商机”,桂平市男子覃某将自家房屋改装成赌窝,供人赌博的同时,自己坐收渔利。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这一案件,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6年春节开始,被告人覃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在其位于桂平市某镇的家中一楼大厅内设置赌场,通过提供赌桌、纽扣等赌具吸引群众参赌,并从中“抽水”获利。2016年6月17日,公安人员前来查处该赌场,当场抓获被告人覃某及前来参赌的满某、满某某等人。至案发时止,被告人覃某共获利人民币2200元。
桂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为他人赌博提供场所及赌具,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覃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庭审后, 被告人覃某退出违法所得赃款人民币22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