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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馋”朋友钱多 设局出千获刑
作者:阮红霞 程君  发布时间:2016-11-24 11:37:05 打印 字号: | |
  朋友有钱多金,且酷爱打麻将,遂伙同他人设局请君入瓮骗取钱财达二十多万,被抓现行锒铛入狱。11月21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韦再河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被告人蓝海素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姚良华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陈秀清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韦再河的朋友覃某喜欢打麻将,经常邀请其一起“砌长城”。因覃某颇有钱财,韦再河遂心生邪念,纠集蓝海素、姚良华、陈秀清密谋在打牌过程中出千骗取覃某的钱财。2015年1月中旬至2月28日,韦再河、蓝海素、姚良华、陈秀清与覃某多次在桂平城区的两个小区套房及某饭店包厢打麻将赌博。期间,韦再河、蓝海素、姚良华、陈秀清四人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打手势、换牌等方法相互配合,共骗得覃某的赌资人民币221000元。因打牌输多赢少,覃某遂起疑心,认为韦再河等人在打牌过程中出千骗钱,即在房间里安装了摄像头进行监控。2015年2月28日,五人再次打麻将赌博时,覃某通过监控发现了韦再河等人出千,遂非法拘禁了韦再河、蓝海素、姚良华、陈秀清,并搜去四人的赌资41000元。2015年3月1日,蓝海素退给覃某人民币90000元,姚良华退给覃某人民币50000元,陈秀清退给覃某5000元。

  同年6月11日,韦再河四人主动到贵港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其在赌博中出千骗取覃玲赌资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再河、蓝海素、姚良华、陈秀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赌博中设局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韦再河提出犯意,另外三被告人在打麻将赌博中出千,共同骗取被害人的财物,均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依法应按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阮红霞 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