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男子凌晨“夜逛”医院偷病人财物获刑八个月
作者:刘任健 黄文媚  发布时间:2017-01-06 10:32:52 打印 字号: | |
  桂平一男子刚刑满释放不久又“重操旧业”,将目标“瞄准”医院,选择“夜逛”形式,将盗窃黑手伸向病患,却被群众当场抓获。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16年8月11日凌晨,梁某窜到桂平市某医院外科楼的病房,趁病房内的人睡着时,将朱某放在病床上充电的一台手机盗走。梁某走出病房后经过护士室时即被群众抓获。经鉴定,被盗的手机价值899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将该被盗的手机发还给朱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医院秘密窃取住院病人家属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梁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根据被告人梁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任健 黄文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