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考试于2017年2月13日(星期一)15时30分开始,分批进行。
二、考试地点
考场设于法院机关大院前楼三楼。
考生候考室设于法院机关大院前楼四楼会议室。
三、考试内容
计算机文字录入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录入速度、录入准确率和编辑排版知识。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8批次进行,每批6人;每批次考试时间为2分钟,由考务工作人员负责计时。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月13日14时50分前到达候考室,由考务工作人员核实身份、组织签到。考生在15时30分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后应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遵守考场规则,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结束后回到候考室等候成绩公布。考试成绩按男、女性别统计排名,择优招录。
4.入围者应于2月16日前向法院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一份。
六、其他
1.本次考试工作由本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75-3392363
201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