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4日,广西高院司法警察总队在广西法官学院举办全区法院初任司法警察业务培训班,桂平市人民法院有5名新警参加此次为期25天的初任培训班。
初任司法警察培训是每一位司法警察必须经历的一次历练,主要培训司法警察基础理论、基本体能、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等,最后统一进行考核。只有培训考核合格,才能得到警衔授予,进而成为一名真正的司法警察。
桂平法院副院长吴逢仕对此次该院5名新警参加初任司法警察培训十分重视,他希望这些新警学员能保持桂平法院历来的优良传统,虚心学习,刻苦训练,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这次培训,展现桂平法警的良好风貌。同时他还强调了参加培训期间的纪律作风,要求新警严格遵守法官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培训班管理规定,不迟到不早退,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初任司法警察培训不仅能塑造新警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也为新警的业务技能特别是作为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必须具备的警务技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高新警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坚实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