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业法官审判经验丰富的优势,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咨询指导,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专业法官会议。
该院根据上级法院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关于成立专业法官会议的通知》,明确该院设立民事审监、刑事行政和立案执行三个专业法官会议,每个专业法官会议分别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官组成。其中,民事审监专业法官会议成员19人,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成员7人,立案执行专业法官会议成员9人。同时,各专业法官会议可以根据案件需要邀请本院或上级法院有审判业务专长的领导、法官参加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等案件的讨论研究。
《通知》还明确了专业法官会议主要讨论研究的案件类型,要求每次参加会议的成员人数最低不能少于5人。同时,专业法官会议不进行表决,但应当形成咨询意见,供合议庭参考,咨询意见不具有约束力,采纳与否由合议庭决定。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案件应当形成会议记录,经参加会议的专业法官签字确认后存入案件副卷;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研究后的案件,合议庭应当重新进行评议,并形成书面复议笔录。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案件类型外,提交审委会讨论的复杂、疑难案件需先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