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外出打工遇“新欢”,背着结发妻另“娶”他人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发妻无奈举报其重婚,把负心的丈夫“送进”牢房。日前,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依法以重婚罪判处被告人甘某拘役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甘某与李某于2010年3月在桂平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甘某与李某在桂平市大湾镇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三个子女。2014年,甘某在外出打工期间与蒋某相识并同居。2015年3月,甘某在未与李某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蒋某在桂平市麻垌镇蒋某的家中举行婚礼,并宴请亲友喝喜酒。举行婚礼后,甘某与蒋某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于2015年5月生育一子甘某某。
2016年5月,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甘某涉嫌重婚。公安机关经侦查后,于2016年12月6日将甘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被告人甘某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甘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