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桂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贵港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长徐桂观涉嫌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8 年年底至2009年年初,被告人徐桂观在担任中共桂平市委常委、中共桂平市西山镇党委书记期间,在组织协调处理桂平市凤凰新区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桂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利益,使得该项目顺利推进。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商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0 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桂观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遂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桂观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徐桂观进行了最后陈述。
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