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结合该院执行案件多、执行难工作实际,从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抽调4名综合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法警,成立司法警察执行中队,并派驻执行局,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据悉,新成立的司法警察执行中队目前共有法警4名,其中设中队长一名。按照“编队管理、派驻使用”原则,体能技能的训练及考核由法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和调配使用由执行局负责。司法警察执行中队主要职责是保障执行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拘传、拘留、搜查、查封、扣押等措施,协助送达法律文书,负责维护执行现场秩序,处置执行现场突发事件,确保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该院执行局局长姚明波指出,司法警察执行中队的成立,将突出司法威慑力,有效遏制抗执、拒执行为,也优化了执行队伍结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坚实的警务保障基础。
成立司法警察执行中队,是桂平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大力解决执行难上工作中的举措,旨在保障和推进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着力提升执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