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理解和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法律规定,为新法的实施做好准备,6月1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全区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专题讲座培训班,本次培训采取现场加视频同步直播的形式,为各级法院共同学习提供了便利。桂平市人民法院民商事各部门干警在分管副院长覃武赋、吴逢仕的带领下,于本院视频会议室参加了新法培训班的学习。
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培训课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围绕民法总则的立法意义及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系统、深入地解读,对于需要着重注意的地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提醒。
本次培训虽然在周末,但仍然吸引了众多干警参加培训。参训人员表示通过一个上午的系统学习,对民法总则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对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有了更深认识,及时的“充电”,为今后更好的践行司法为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