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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者”偷走古墓清代守墓石马落网受审
作者:梁李铮 覃江健  发布时间:2017-08-18 15:48:28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桂平一古墓惊现“盗墓团伙”将清代守墓石马盗走,不料逃离过程中被群众当场抓获,最终落入法网。2017年8月14日上午,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刚因盗窃国家文物涉嫌犯盗窃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 2012年10月5日,被告人刘某刚伙同谢某冈、张某远、杨某国、谢某兵、张某建(该五人已判刑)、陈某超、“吴五”、两名“桂林仔”(该四人另案处理),驾驶车辆窜到桂平市木乐镇新连村某屯被桂平市人民政府列为重点保护文物的覃某家族墓处,由被告人刘某刚伙同谢某冈、张某远、谢某兵、张某建、杨某国、“吴五”、陈某超使用木棍和绳子等工具窃取覃某家族墓右侧守墓的石马像并搬到面包车上运走,被在附近看守古墓的村民发现拦截。但谢某冈、“吴五”驾驶面包车搭载着所盗的石马像逃离了现场。而张某远、谢某兵、张某建、杨某国被群众当场抓获,谢某冈和被告人刘某刚随后在盗窃现场附近也被群众抓获。争执中,被告人刘某刚并被愤怒的村民打伤。被告人刘某刚因被打伤,经法医鉴定为右桡骨骨折属轻伤,被取保候审。归案后,经查寻,被盗石马被弃于平南县镇隆镇加油站附近,后被公安机关依法提取,经鉴定,被盗石马年代为清代,系三级文物,该石马雕像价值人民币8500元。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刚当庭表示认罪,并称很后悔自己盗窃国家文物的行为,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给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让他为家中老母亲养老送终。

 据悉,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梁李铮 覃江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