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下大量债务无力偿还,遂通过伪造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诈骗他人钱财。9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覃卫平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19日,被告人覃卫平隐瞒其负债人民币200多万元,以及其位于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房屋已抵押的事实,伪造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吴某在桂平市某法律服务所签订借款协议书,骗取吴某人民币共48万元。覃卫平把诈骗得来的钱财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及挪作他用挥霍一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覃卫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伪造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遂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