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的一项重要保障制度,不料却有“苍蝇”之徒将黑手伸到国家门诊统筹基金,侵害人民群众利益,10月31日,桂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案,三名合管站工作人员被坐上被告席。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秦某在任石龙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站长期间伙同被告人陆某雄(石龙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出纳)、被告人陆某丽(石龙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工作人员),于2012至2013年间,通过石龙镇辖区内8名村医生的名义虚开门诊医疗发票,共套取国家门诊统筹基金135855.3元。被告人秦某、陆某雄、陆某丽三人各分得30300元。
2012年6月份左右,被告人陆某丽在桂平市石龙镇合管站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以村医生李某、秦某新的名义虚开门诊医疗发票,从桂平市白沙镇洋坡村部分村民的门诊统筹账户套取国家门诊统筹基金共18400元。被告人陆某丽分得18340元。
案发后,被告人秦某、陆某雄、陆某丽共退出赃款人民币139855.3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秦某、陆某雄、陆某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遂提起公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处。
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