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法官,刚才我家人去银行帮我查询,已经收到赔偿款了,感谢你们法院那么负责去帮我追回这些救命钱,真是辛苦你们了。”2018年1月3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局的薛法官接到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家的来电,再三感谢法院将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执行到位。这也是法院与公安机关联动执行的又一成果。
现年已78岁的曾某,在2016年10月14日下午踩着自行车外出的时候,不幸与莫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曾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处理,认定莫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曾某不负事故的责任。
曾某在事故发生后,诉至法院要求莫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2017年8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42940.8元给曾某,不足部分11683.07元由莫某赔偿给曾某。
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很快履行了判决内容,但莫某不仅在审判阶段缺席庭审,在审判之后依然选择逃避履行责任。无奈之下,曾某于2017年9月底向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依法对莫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邮寄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也因被执行人不在家,同住的成年亲属拒收而被退回。执行法官数次查找莫某,也没有查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年近八旬的申请人因右手及右腿被撞伤致残所需治疗费用急需供给,经济十分窘迫。
由于该案的执行一直未有突破,桂平法院决定同公安机关展开执行联动,将被执行人莫某的相关信息移送给公安机关,委托公安机关协助布控查找莫某的下落。
2018年1月3日上午,此前长期外出躲避债务的莫某出现在社步镇家中,一向关注莫某动向的申请人方在知道莫某的行踪后立即报警。社步派出所迅速出警将莫某带回所内,同时通知法院。在得到消息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社步派出所,并正式向莫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同时言明不履行生效判决将要承担的后果。
面对可能被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莫某一改之前逃避的态度,连声表示愿意即刻履行赔偿义务。在法院干警的陪同下,莫某去到最近的银行网点将赔偿款项汇进法院执行案款帐户。至此,该案在公安机关及法院的通力合作下,得以快速执结。
案款到账后,执行该案的薛法官也马上联系申请人曾某,考虑到其年迈及有伤在身出行不便,薛法官让其提供一个银行账号并将执行案款汇给曾某。曾某收到赔偿款后,立刻打电话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致谢,也就有了文中开始的一幕。
近年来,桂平法院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动执行打击“老赖”的行动,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又一举措。不少被执行人在面临拘留的威慑以及执行干警及公安民警的共同劝说教育下,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的事例逐渐增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