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桂平市人民法院在2018年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对涉及健康权、人身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10起案件的13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8.4万元,在寒冬中为他们送上炭火,努力帮助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
现年14周岁的被救助人小海于2015年5月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伤致右腿粉碎性骨折,本应获赔5万余元,但更不幸的是被执行人王某负债累累的家庭经济也同样困难,在支付了6510元赔偿款后就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尚未成年的他负伤行动不便,父母又早早离开了人世,屋漏偏逢连夜雨的遭遇让他生活得十分艰辛。而小海也为此成为执行法官牵挂的人之一。为了缓解小海的困难,桂平法院及时与市政府、市政法委沟通协调,积极帮助小海申请司法救助金。
经过努力,桂平法院如愿帮助小海与其他12名困难申请执行人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并通过集中发放的形式及时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小海等人手上。当天,领取到10000元救助款的小海激动不已,与其他12名申请人一样向法院表达感激之情。
一直以来,桂平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自2015年以来,该院已向107件执行案件的160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共计123.448万元,有力化解了申请执行人因权利无法实现而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及时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生活问题,充分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对构建和谐司法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