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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老汉私建化粪池引纠纷 法官巧妙执行促和谐
作者:刘任健 杨体曼  发布时间:2018-02-14 14:04:20 打印 字号: | |
  • 申请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
  • 到场的马皮乡政府代表人员在执行笔录上签字
  昔日和睦共处的好邻居,因杨某私建化粪池影响了邻居张某的生活环境,从而引发邻里纠纷。2018年2月5日,在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巧妙化解下,不仅顺利执结该案,也修复了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

 张某的房屋与杨某的房屋之间留有一条宽1米多的共用排水沟。2015年5月30日,杨某在排水沟处挖土建化粪池,张某发现后阻止杨某挖建化粪池,杨某不理睬,继续进行施工,破坏排水沟原状,影响了张某、杨某房屋之间的排水。

 张某于2015年6月分别向马皮派出所、司法所反映,经调处未果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处理。2015年9月2日,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杨某应将在建的化粪池砖墙拆除,并将化粪池进行回填,以恢复排水沟原状。判决生效后,因杨某迟迟未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被执行人杨某年近七旬,如果一味的采取刚性执法,不仅会影响其身心健康,也不利于维护邻里和谐。为化解杨老的心结,执行法官找到该村村长、村支书与其沟通,劝说邻里间还是以和为贵,不要因小事坏了彼此多年的邻里情谊;同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在执行法官与村长、村支书释法明理的劝说下,杨老自愿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至此,该案以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方式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刘任健 杨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