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3日上午10时许,桂平市人民法院麻垌法庭庭长办公室迎来了两位携带10万元巨款的“贵”客。他们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两被告,此行是为了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欲将10万元案款当面交付给原告。
原告李某因与被告梁某、龚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主审法官认为,化解此案矛盾的最好钥匙在于调解。为妥善解决纠纷,主审法官多次致电双方当事人,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法理辨析,不厌其烦居中调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两被告分三期返还工程押金和支付利息损失共21万元给原告,于2018年4月13日支付10万元,2018年6月13日前支付6万元,2018年8月13日前支付5万元。
4月13日上午,原告收到两被告交付的10万元后喜形于色,忙向主审法官连连道谢,称这10万元是“及时雨”。据了解,原告的胞兄因意外导致下肢断裂,目前急需大笔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