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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钱买房拒不还款 法院果断拘留立见成效
作者:杨体曼 冯满芝  发布时间:2018-04-28 15:06:02 打印 字号: | |
  “冯法官,我……我知道迟了,但请您别拘留我,我现在就还清所有的钱。”2018年4月25日,当看到锃亮的手铐就要铐住自己的双手时,被执行人蒲某才慌忙不迭地拿出手机,提出要立刻用手机支付的方式还清部分钱,再叫家人马上将剩余欠款拿到法院,要求法官不要采取拘留措施。

 原来,蒲某在2016年6月以购房为由向其友蒙某借款5万元,并立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但蒲某一直拖延还款,至今所购房屋早已交房入住,其仍未主动还款。蒙某经多次催还未果诉至桂平法院,要求蒲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经法院判决蒲某应返还借款5万元给蒙某,且应按年利率6%支付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然而,蒲某不仅缺席了庭审,在收到判决书后也置之不理,既不上诉也不履行义务。蒙某多次联系并给机会蒲某均未有收获,故向桂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该案的冯满芝法官立刻向蒲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进行网络财产查控及情况调查。经多方查询后发现,蒲某名下有商品房一套、雅阁牌小汽车一辆以及部分存款。冯法官很快对被执行人蒲某所有的小汽车采取了查封措施,并对其有余额的账号进行冻结。

 然而,查封的小汽车无法查找控制,冻结的余额也不能足额偿还申请人。为了案件更高效地执行,主办法官在多次电话通知蒲某来法院未果的情况下,带队去到蒲某家中将其带到法院执行局办公室与其进行沟通,要求她立即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拘留的决定。但蒲某在法官的告知下仍态度敷衍,说自己要下乡扶贫,没法配合法院传唤,自己收入低,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冯法官当即向其送达了对其拘留十五日的拘留决定书。

 直到法警将手铐拿出时,蒲某才感受到来自司法的威慑力与权威性,连声表示要立马还款,请求法官不要对其进行拘留措施。蒲某很快用手机支付的方式直接偿还给申请人蒙某4963元,又通知家人将余款51000元带到执行局办公室,当场将所欠的本金、利息及诉讼费等案款还清。

 鉴于申请人同意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也全部清偿了案款,桂平法院决定对其解除拘留。

 本次行动处置果断,工作到位,成功将案件完全执结,既震慑了被执行人,彰显了法律的威严,也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体曼 冯满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