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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抢劫获刑十年 妻子诉离获准许
作者:刘任建  发布时间:2018-04-28 15:11:00 打印 字号: | |
  丈夫顾某因连续作案抢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个月,妻子林某不堪重负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离婚。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准予双方离婚。

 林某、顾某于2007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4月生育一子,两人结婚后夫妻感情一般。2013年12月5日,顾某因犯抢劫罪被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五个月,现正在监狱服刑。庭审中,林某同意顾某提出的婚生孩子由顾某抚养。林某也同意婚生孩子在顾某服刑期间,由林某照顾,并承担抚养费,在顾某服刑满后抚养费由顾某承担。法院经调解,夫妻双方确实无法和好。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顾某婚后夫妻感情一般,无法建立起真挚的夫妻感情。特别是顾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五个月,顾某的犯罪行为严重伤害了两人的夫妻感情。庭审中,林某坚持要求与顾某离婚,法院调解和好无效,显然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准许原告林某与被告顾某离婚;婚生孩子由被告顾某抚养,在被告顾某服刑期间,由原告林某照顾,并承担抚养费;被告顾某服刑满后抚养费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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