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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欠款惹官司 执行法官情理服人促和解
作者:莫霞 薛寒非  发布时间:2018-06-01 08:58:31 打印 字号: | |
  • 申请执行人在和解笔录上签字
  • 被执行人代理人在和解笔录上签字
  黄某、陈某因扩展诊所业务需要,向朋友李某借了5万元进行资金周转,却因借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被朋友亲属告上了法庭。5月23日,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共识,心平气和的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原来,黄某与陈某是经营诊所的,因扩展诊所业务需要,急需资金周转,遂于2016年10月11日,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约定按3.5%计付利息,借期一年。借款后黄某、陈某累计支付了利息3500元给李某后不再按约支付利息,也不归还本金。李某于2017年2月19日去世,李某的妻子黄女士及其子女李某银、李某霖多次向黄某、陈某催要借款本息未果,遂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黄某、陈某应返还借款48250元并支付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自2016年10月11日起计至借款还清之日止,减去已支付的3500元)给原告黄女士、李某银、李某霖。判决生效后,黄某、陈某以各种借口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黄女士及其子女遂向桂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黄某、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敦促其按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配合执行。考虑到本案申请人黄女士的丈夫与被执行人双方曾是朋友关系,且案件标的额并不大,为促进和谐执行,尽快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看看有无和解的可能性。

 “做生意重在讲诚信。当年你资金周转困难,朋友愿意借钱给你,也是因为信任你,现在他人虽已不在,但信义是不能背弃的,不然以后的路会越走越窄。”

 对被执行人,执行法官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理的角度做其思想工作,让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一次性支付52000元给申请执行人。另一方面又与申请执行人黄女士沟通,让其能体谅一下被申请执行人的困难,退一步海阔天空,接受被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赔偿金额。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悉心调解、耐心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共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向申请执行人交付了52000元,双方心平气和地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案件得以圆满执结的同时,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对执行法官的工作表示满意和衷心的感谢。
责任编辑:莫霞 薛寒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