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千里奔波跨省高效执行5件案件,其中还成功和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和精力,提高办案效率。
谭某和黎某是夫妻,因经营生意周转需要向张某借款40万元,并于2013年12月27日立具《借条》给张某收执,约定至2014年12月25日归还借款,未约定利息。随后经张某多次向谭某、黎某追讨借款,但谭某夫妇俩仅归还了23000元后剩余借款一直未还。为此,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谭某夫妇俩归还借款。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谭某夫妇应归还借款37.7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给原告张某。判决生效后,被告谭某夫妇拒不履行判决,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没有按时履行,且经多方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最终只得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18年3月,申请执行人了解到被执行人在广东中山开有一间工厂,便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农信志迅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财产,发现其帐户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决定前往广东省中山市寻找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
临起行前,为了节省人员精力,提高办案效率,农法官专门让其他执行法官梳理出自己手中有涉及到此路线需要查控的案子,在外出办案过程中帮助他们开展查控及划扣工作。
6月26日,到达中山市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谭某传唤至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就其与张某的借贷纠纷询问其还款计划,被执行人谭某表示自己虽然有一间工厂,但资金周转也很困难,工厂的土地、建筑物等都是租的,生产设备也因其他案件纠纷被中山市的法院查封了,目前案件正在调解中,也处理不得,所以目前仍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面对此种理由,申请人张某表示不予接受。
“你这案子借的钱拖了这么多年都不还,且期间有能力履行的时候都不履行,如果今天还不还款,我们将对你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谭某说道。不料被执行人态度仍旧十分强硬:“我现在没有钱还,你要拘留我也没有办法。”
鉴于被执行人谭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执行法官果断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但因其居住地为广东省中山市,属异地拘留,所以法官仍需要前往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和中山市公安局办理异地羁押审批手续。在手续准备就绪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带到中山市拘留所。在排队办理拘留手续等候将近一个多小时后,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终于崩塌了,他终于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张某协商还款事宜,只求法院不要拘留他。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谭某在签订协议当天支付申请人张某3.5万元,在下周内支付1.5万元,从2018年7月份开始,每月支付1万元,共支付36期。因案件得以和解执结,法官对被执行人谭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
此案得以顺利执结后,执行法官覃文、农信志等人又马不停蹄地奔赴沿途各地帮助其他执行法官梳理出的4件执行案件进行办理查封房屋、车辆及划拨存款等手续,在短短3天时间里,农法官等人千里奔走高效跨省执行了5件案件,其中2件案件分别得以和解执结和划扣执结,3件案件得以及时查封,有效节省了法院的人力物力和精力,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