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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丨邻里纷争致冲突伤人 法官调解促冰释前嫌
作者:许新芳 冯满芝  发布时间:2016-03-31 11:05:43 打印 字号: | |
  “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被执行人杨某兄弟不但当场将赔偿款全部付清,还向我表达了歉意,没有您的大力调解,我们邻里双方间的纠纷肯定得不到这么好的解决,谢谢您……”2016年3月21日,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发生了温馨感人的一幕,在执行法官的全力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徐某很快从本是邻居的被执行人杨某兄弟手中拿回了应得的赔偿款,还与对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心满意足的徐某满脸兴奋地向执行法官表达自己的喜悦与感谢。

  徐某在桂平市社坡镇某街经营五金店,与杨某忠、杨某柱兄弟俩互为街坊领居,双方相处一直比较融洽。2012年12月,杨某兄弟在位于社坡镇某小学对面的屋地搭建铁棚,徐某认为建棚用地是公共大路,遂与杨某兄弟交涉。交涉过程中,双方一时言语不和,并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杨某忠用拳头打徐某,并将其推倒;杨某柱则持铁棍殴打徐某。徐某被打后跑入一旁店铺内躲避,但杨某兄弟仍追入店内继续殴打。当日,  徐某因多处受伤住院治疗。事发当天,杨某兄弟支付了800元给徐某。

  2013年11月,徐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兄弟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合计2.4万多元。经审理,法院判决杨某兄弟互负连带责任赔偿0.95万元给徐某。2015年12月,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当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然而,杨某兄弟二人并没有予以理会,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询中也没有发现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案情进行进一步的深入了解后,执行法官发现,双方当事人是邻里关系,为确保双方今后相处的和谐,法官决定调整执行方案,尽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然而,在对被执行人杨某兄弟的多次走访、劝导中,由于兄弟二人均认为双方都有过错,且事发当日自己兄弟二人已经支付了800元给徐某,自己没有义务再多赔偿那么多钱,因此抵触情绪较大,执行法官的调解计划迟迟没有进展。但执行法官没有气馁,在扩大了解范围后,执行法官发现,杨某兄弟与法院某干警有一定的亲属关系,得到这一发现,执行法官迅速联系该干警,并邀请社坡镇政府干部、村干部等多人一起做杨某兄弟的释法明理工作。最终,杨某兄弟终于被执行法官的坚持不懈及深入人心的情法理劝导打动,同意与申请执行人调解。

  3月21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兄弟共同协商赔偿问题,并最终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杨某兄弟同意当日一次性付清包括利息在内的赔偿款1.06万给申请执行人徐某;申请执行人徐某同意放弃部分利息请求。

  和解协议签订后,杨某兄弟二人当即按照约定付清了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徐某拿到赔偿款后,十分激动,一再向法官表达自己的谢意,于是出现文中开头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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