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2018年至2020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10类黑恶势力: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为全面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效果,给黑恶势力以有力打击,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和鼎力配合。为此,欢迎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将严格予以保密。对一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现将举报方式和举报电话、邮箱、信箱等事项公告如下:
1.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775-3379600。
2.网上举报。举报电子邮箱:gpsdhce@126.com。
3.来信举报。信件材料邮寄地址:广西桂平市光明西路10号(中共桂平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桂平市扫黑办收。邮编:537200。
4.来人举报。可直接到市扫黑办或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桂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