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1日,1994年11月随着桂平撤县设市由桂平县人民法院更名为桂平市人民法院,当时办公大楼座落在桂平市西山镇光明西路4号。2019年1月,该院办公地址整体搬迁至桂平市迎宾大道郁江二桥西桥头南侧,并于2019年4月17日正式挂牌。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审判管理,坚持“一庭一策”打造“一庭一品”,依托“法润浔州”宣讲团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党旗引领·法耀浔州”党建品牌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先后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6年—2020年全区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区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优秀组织奖、2021年广西妇女儿童维权项目(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主题)成果优秀奖、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2021年度全区法院专项嘉奖、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中国好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区审判业务专家、全区优秀法官等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