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关于向李燕强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院干部职工认真向李燕强同志学习。
决定指出,2019年6月25日17时30分左右,在桂平市金田镇二桥头居民区外发生一起持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在凶案现场,该院金田人民法庭驻庭法警李燕强同志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赤手空拳两次夺刀制服凶徒。他不顾个人安危,以无惧无畏的担当精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忠诚担当、一心为民的英雄本色。
决定要求,全院干部职工要学习李燕强无惧无畏的精神、勇于担当的精神、爱岗敬业的精神。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大调研、大练兵”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李燕强同志的先进事迹,要以李燕强同志为榜样,以实际行动践行对事业的忠诚、对使命的担当、对正义的维护,忠诚履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壮美新桂平,为“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